第十一章再见,娱乐圈

第十一章再见,娱乐圈Goodbye,Hollywood在NBC工作第一周,我分派到两部即将上档的影集:医疗剧《急诊室的春天》(ER),还有情境喜剧《六人行》(Friends)。这两出剧后来先后冲上收视率排行榜第一名,确立周四夜霸主地位。这两部影集预计秋天上档,步调比电影快很多。几个月内就敲定演员名单、雇好工作人员、搭好布景,开始制作。在珍妮弗·安妮斯顿(JenniferAniston)和寇特妮·考克丝(CourteneyCox)为《六人行》试镜时,我在场;在考虑要不要让茱莉安娜·玛格里斯(JuliannaMargulies)的角色在《急诊室的春天》第一季结束时死去时,我有参与讨论;在没有人知道乔治·克隆尼(GeorgeClooney)会因为《急诊室的春天》窜红时,我曾与他置身同一个摄影棚。新工作让我充满活力,我在家比较少看电视了。我有令我热血沸腾的故事,还有对这些故事同样热血沸腾的同事,我觉得自己又与工作连结了。有一天,《急诊室的春天》的编剧打电话给当地急诊部,请教一个医疗问题,接电话的是一个名叫乔伊(Joe)的医生。像是命运安排似地,他除了医学学位之外,还有电影制片硕士学位。编剧们知道乔伊的背景后,开始固定征询他的建议,不久又聘他为技术顾问,设计那些非常复杂的创伤治疗场景、教演员念医疗术语,尽可能让治疗过程精确写实(灌洗注射筒;静脉注射前用酒精为皮肤消毒;插管时保持病人颈部位置)。当然,我们有时会省掉某些角色该戴的外科口罩,因为大家都想看乔治·克隆尼的脸。乔伊拍戏时既能干又冷静,这些特质也让他在真正的急诊室里胜任愉快。休息时他会聊聊最近看过的病人,每个细节我都有兴趣。多精采的故事啊!我总心想。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乔伊能不能去急诊室找他(「做点研究。」我说),他也真的准了。于是,我借了件松垮垮的工作袍,在他值班时跟着。我到急诊室时是星期六下午,一开始没什么事。「酒驾跟帮派火拚的到晚上才多。」他说。然而没过多久,我们就一间冲向一间,一床冲向一床,我使尽全力才把姓名、病历和诊断对起来。短短一小时内,我看着乔伊做腰椎穿刺,看进一名怀孕妇女的子宫,还在一个三十九岁的双胞胎妈妈得知坏消息时牵着她的手──原来她的偏头痛是脑瘤造成的。「没有,你们弄错了,只要开点头痛药就好了。」她只讲得出这几句话,但否认很快让位给泪水。她丈夫说要去洗手间一趟,结果走没几步就吐了一地。我闪过把这一幕拍到剧里的念头(如果你的工作是编故事,这会是你的本能),但我有种感觉:对我来说,来这里不只是为了找剧情题材而已。乔伊也感觉到了。我一周又一周回到急诊室里。「你对我们这里的事好像比本业还有兴趣。」几个月后的一天晚上,乔伊指着X光片上的骨折给我看时,对我这样说。他喃喃补了一句:「你知道,你现在念医学院还来得及。」「医学院?」我像看疯子一样白了他一眼。我那时二十八岁了,而且大学主修的是语言。没错,我高中是参加过数学和科学竞赛,但出了校门,吸引我的一向是文字和故事。何况我在NBC有份很棒的工作,我觉得自己三生有幸才有这种机运。尽管如此,我还是一直趁拍片空档溜到急诊室,而且不只跟乔伊的班,还跟其他准许我如影随形绕着他们转的医生的班。我渐渐察觉我去那里的动机从研究变成嗜好,但那又如何?每个人都有嗜好,不是吗?而且,好啦,我承认:把晚上时光花在急诊室里,已经成了我追剧瘾头的替代品,每当工作遇到瓶颈,我总想藉此转换心情。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我并不打算放弃一切,从头开始念医学院,况且NBC的工作有趣得很。我只是觉得急诊室里见得到真实、有意义的大事,那是在电视上看不到的。换句话说,这个嗜好能填补我的空白──嗜好不就为了填补空白吗?可是,我有时站在急诊室里,在手忙脚乱中感受片刻宁静,我发现自己在那里如鱼得水,也越来越常思考乔伊的话是否真的有些道理。没过多久,我的嗜好把我从急诊室带到神经外科团队。我受邀旁观的案例是一名中年男子,虽然他的脑下垂体肿瘤应该是良性的,但医生还是决定移除,以免压迫到脑神经。我穿上手术袍,戴上口罩,挑了双舒适的跑鞋,目不转睛盯着桑切斯(Sanchez)先生和他的颅骨。锯开骨头后(用的工具其实挺像从五金行买的),外科医生和团队成员小心翼翼剥开一层又一层膜,直到露出大脑。终于,我见到它了,跟我昨晚看书看到的图片一模一样。我站在那里,想到我的大脑和桑切斯先生的大脑只相隔几吋,不由得心生敬畏。让他之为他的一切都在那里──他的个性、记忆、经验、他的喜好和厌恶、他的爱与失落、他的知识与能力,全都在这三磅重的器官里。少一条腿或少一颗肾脏,你还是你;但大脑只要失去一部分,你就真的六神无主,成了自己都不认识的人。我冒出一个不太好的想法:我进到一个人脑子里了!娱乐产业不惜重金做市场研究和买广告,不就为了闯进观众的脑子?可我现在真的进了一个人的脑,甚至深入颅骨之下。我有点好奇:电视台对观众狂轰滥炸的那些广告词,真的达成目的了吗?它们有没有在大脑留下「非看不可!」、「错过可惜!」的痕迹?开刀房放着轻柔的古典音乐,两名外科医师全神贯注于肿瘤,仔仔细细把碎块放上金属拖盘。我不禁想到电视圈拍类似场景的兵荒马乱,指令此起彼落,场面一片喧嚣。「欸!大家注意!人到了!」躺在担架上的演员被匆匆推进走廊,衣服被红色液体湿透,没想到有人转弯太快──「干!」导演会爆气:「王八蛋!搞屁啊?这次给我拍好!」抬着摄影机和灯光的彪形大汉急忙四散,回到原本的位置准备重拍。这时,制作人会当场拿出药来(普拿疼?赞安诺?还是百忧解?),脖子一伸和水吞下。「今天拍不完这个镜头,我会心脏病发。」他长叹:「拍不完我死定了。」可是在桑切斯先生的手术室里,没有吼叫,也没有人觉得自己濒临心脏病发。连头被锯开的桑切斯先生都神情平静,不像剧组的人那样神经紧绷。手术进行时,团队成员每次提出要求一定伴着「请」和「谢谢」。要不是病人头部缓缓滴血,引流到我腿旁的血袋,我或许会以为这是场梦。从某个层面来说,这的确如梦似幻。它既比我看过的一切真实,又离我当成真实人生的娱乐圈几光年远,而我暂时没有离开娱乐圈的打算。但几个月后,一切幡然改变。那天是周日,医院跟急诊室医生。接近帘幕时,医生跟我简述病人的情况:「四十五岁,糖尿病并发症。」他拉开帘幕时,我见到一个妇人躺在手术台上,身上盖着被子。就在这时,一股恶臭窜进我鼻子,浓烈到我担心自己晕过去。我分辨不出那是什么味道,因为我这辈子从没闻过那么恶心的气味。是病人排便或呕吐吗?可是我没看到相关迹象,反倒气味变得更浓,我觉得一小时前吃的午餐涌到喉咙,我费劲咽下,忍着不吐。但愿病人没注意到我一脸苍白,没感觉出我五脏六腑都在作呕。我心想:也许是隔壁床传来的,往旁边挪几步可能味道不会这么重。我定睛看病人的脸──眼睛水亮,脸颊红润,汗湿的额头上盖着浏海。医生正问她问题,我实在不懂他怎么有办法呼吸。我进来之后就一直憋气,现在非吸口气不可。好,我告诉自己,要吸啰。我吸进一些空气,像是全身遭到恶臭一击。我抵着墙稳住身子,抬眼看见医生掀开盖着病人双脚的床单,只是底下没有脚──她因为糖尿病造成严重血管炎,腿部只剩膝盖以上的残肢,其中一只有坏疽,四处腐烂发黑,像是烂掉的水果。我不晓得这个画面和那股臭味哪个更糟。空间很小,我往病人头部位置挪动,想尽可能离感染的残肢远一点。奇妙的事就在这时发生:这名妇人牵起我的手,微笑,像是在说:我知道看起来很恐怖,但没事的。虽然我才是该牵起她的手的人,虽然她才是截肢又大范围感染的人,可是是她在安抚我。虽然这能为《急诊室的春天》带出一条很棒的故事线,但一剎那间,我知道我不会做这份工作多久了。我要去念医学院。由于一名残肢发黑的陌生人优雅相助,在我使尽全力不晕过去时握住我的手,所以我决定转换跑道──也许这听起来满冲动的,但我心里那时涌现的感动,是我在任何一份娱乐圈工作中都没经验过的。我还是喜欢电视,可是在人与人的互动中,我见到了真实的故事,那里头有某种东西令我深深着迷,让想象的故事顿时显得单薄。《六人行》讲的是友情,不过是编出来的友情;《急诊室的春天》是关于生死,然而是虚构的生死。我不想再把亲身经历的故事编回娱乐世界,我要真实人生──真实的人──成为我的世界。医院开车回家时,既不知道如何达成目标,也不清楚何时可以如愿。我不晓得有哪些医学院贷款可以申请,甚至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录取。我不晓得怎么准备医学院入学考试,不清楚该补修多少理科学分才能达到申请门坎,也不知道该去哪里补修,毕竟我大学毕业都六年了。但无论如何,我决定了。我要读医学院,而且我不可能一边念书,一边为哪个非看不可的电视节目每周工作六十小时。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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