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1号)等有关规定以及《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方案》(湘办[]85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卫发[]3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共卫生防治体系补短板工作的实施意见》(潭办发[]4号)等文件,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专业技术人员,本次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A类岗位招聘面向社会和高校毕业生;B类岗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届、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及报名条件见《年岳塘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年8月26日以前出生);最高年龄要求见岗位表。30周岁以下是指年8月26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6,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区卫健局提出书面意见,报医卫公招领导小组认定。
7.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8.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年8月31日前取得。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现役军人;
5.年8月31日以后仍在合同期内的农村免费订单医学生;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岳塘区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工作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岗位01-20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岗位21-24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岗—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