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乡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
为充实我局公安队伍力量,改善公安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核心战斗力,更好地服务湘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上级公安机关和中共湘乡市委组织部批准,湘乡市公安局决定公开选调一批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基层民警12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国公安系统已登记为公务员的在职在编人民警察(不含铁路、民航、司法、林业等行业公安)。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参加公安工作满2年(时限计算至年12月31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公安工作;
7.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8.具有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1月2日至年2月27日
2、报名方式:填写《湘乡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邮寄(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或当面递交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对职位条件不清楚的,应主动向选调机关咨询,并对自己的报考负责。
3、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