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队伍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上级检察机关和中共湘乡市委组织部批准,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要求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国机关单位中具备公务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5.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定于年5月12日-年5月23日,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外网、湘乡市人民检察院